01充电站投建选址
充电站选址应结合城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统筹考虑,并与配电网现状和近远期规划相密切结合,以满足充电站对供电的要求,及电网对充电站电能质量控制的要求为原则。在充电站选址时应考虑如下事项:
1充电站宜预留一定的备用场地;
2充电站不应设在室外地势低洼、易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;
3新建充电站应充分利用临近的道路、交通、给排水、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;
4当电动电力工程抢修车、电动泥头车、电动公共汽车等数量较多时,宜设置专用充电站。
5充电站不允许设在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,安装电气设备的功能性用房不应与上述场所贴邻。
6考虑电源接入点,充电站的建设应方便供电电源的取得,选择接近供电电源端,并且便于供电电源的进出线路。
7充电站不允许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,不宜设在多尘、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,当无法远离时,不应设在污染源风向的下风侧。
8公共充电站投建应选择在进出车便利的场所。宜选择在城市次干道路旁,不宜选择在支路或交叉道路路口附近。充电站进出口宜与城市次干道路相连。
9充电站不允许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,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邻时,应满足GB 500582014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的要求。
10充电站应满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,与其他建筑物、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GB 502292006《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》、GB 500162014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有关要求。
02充电站场站布置
充电站的总体布置应满足方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及停放,保障站内人员和设施的安全
1充电机应靠近充电区设置,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。
2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、雪设施,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,给进站充电的电动汽车驾乘与通行人员带来方便。
3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至少应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,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,附设电动汽车等候充电的停车道,便于电动汽车进出。
4充电区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.5m,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。转弯半径按照电动汽车类型确定,且不宜小于9m;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%,且坡向站外。
03电气布置
充电站电气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安全、可靠、适用的原则,并便于安装、操作、搬运、检修、调试。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GB 500532013《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》和GB 500542011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的规定。
1低压开关柜与充电机之间、充电机与充电区停车位之间应尽量靠近。
2变压器室不宜与控制中心贴邻布置或位于正下方,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防止电磁干扰措施。
3当受到建设场地限制时,变配电设施与充电机可设置在户外组合式成套配电站中,其基础应适当抬高,以利于通风和防水。
4高压开关柜、变压器、低压开关柜、充电机、监控装置等,宜安装在各自的功能性房间内,且宜设在建筑物的首层,便于运输和安装。
5当受到建设场地限制时,低压开关柜与充电机可安装在同一房间。或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设置在同一房间,变压器应选用干式,且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。
04充电桩设置
交流充电桩为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能,直流充电桩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提供直流电能。充电桩宜设在停车场内,根据当地电动汽车发展规划,按照停车位设置一定比例的充电桩,宜优先在供电营业场所停车场设置充电桩。
充电桩宜设置在停车位旁,并靠近配电站,安装在室外的充电桩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,其桩体外壳应选用绝缘材料。